汝南县人民法院化解跨时十年“骨头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樱子)妻子不幸遭遇车祸成了二级残疾,本应负起抚养照护义务的狠心丈夫却与之离婚,然后又玩起了“人间蒸发”,连续十年踪影皆无,承诺给妻子每年的抚养费用也分文未付。伤心欲绝的妻子走投无路。汝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困难面前毫不气馁,想方设法终于将“负心汉”强制传唤到法院,最终将案件成功拿下,为妻子一次性执行完毕长达十年的救命钱,为这起跨时十年的“骨头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1年10月,朱某因交通事故致高位截肢,构成二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自主生活能力,丈夫狄某在朱某住院期间没有尽到夫妻扶养义务,朱某的生活完全依靠其父母照料,朱某无奈之下起诉狄某要求支付扶养费。汝南法院经审理判决狄某自2014年起每年支付朱某抚养费108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狄某未按判决要求给付扶养费,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狄某未果,经查明,狄某连续十年在外地躲避执行,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12月11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线索称发现狄某行踪,核实信息后迅速前往狄某藏匿地将被执行人强制传唤到汝南县人民法院。到院后,被执行人仍态度恶劣,始终不愿履行义务。鉴于狄某的态度和行为,汝南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所里,狄某幡然悔悟,积极联系家属筹钱。最终,狄某将近十年的抚养费15万余元一次性给付给朱某,双方就后续抚养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朱某的亲属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致谢:“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是你们为我们讨回了救命钱,挽救了我们的亲人!”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