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生纠纷 当判则判促和谐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苗苗)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受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刘丹丹当判则判,双方当事人皆服判息诉,被告履行了支付义务,原告送上一面锦旗向法官表示感谢。
陈某(原告)与孙某(被告)均系西平县重渠村村民。2018年6月,陈某将自家责任田承包给孙某,口头约定了租赁年限、租金数额,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3年6月,孙某不再承租陈某田地,双方因租金未足额支付发生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2024年12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剩余租金。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邻里关系,且本案属于涉农案件、标的额较小,秉承着“调解为先”的原则,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进行“背对背调解”。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法官提醒双方当事人积极准备证据,按时参加庭审。
开庭当日,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庭审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长达六个小时的开庭、调解后,双方仍坚持原有意见,对于剩余租金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无望后,法官坚持当判则判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庭审陈述等情况,判决孙某向陈某支付5000元租金。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孙某及时履行了支付义务,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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