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洪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 通)“活都干完了,但是迟迟不给俺结算工资,都拖一年了,还都是亲戚,这事可咋办?”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东洪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多轮调解下,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守护每一份辛勤付出背后的权益保障,展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至2023年间刘某1经其亲戚郑某某介绍,为郑某某的亲戚刘某2提供家政服务,主要负责照顾刘某2生病的母亲,共产生劳务费121,800元。期间刘某2通过第三人郑某某向刘某1支付工资,因刘某2与第三人郑某某有其他经济往来,导致刘某1的劳务费未足额拿到,刘某1遂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涉工资问题关乎三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承办法官对此高度重视,同时考虑到原、被告及第三人系亲戚关系,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为了让原告尽快拿到辛苦钱,承办法官连续多日电话沟通,积极与被告、第三人进行沟通协调,开展调解工作,因本案又涉及被告刘某2和第三人之间的其他法律关系,承办法官在开庭当日再次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综合考量各方证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诉情感,告知被告刘某2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及与第三人的矛盾纠纷可以另案主张权利,希望被告刘某2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理解原告的不易,并结合原告的诉求,寻找最佳解决途径。经过多番组织调解,最终该案调解成功,被告及第三人当庭向原告履行完毕,原告拿到了被拖欠多时的工资,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也得以弥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欠薪案件大多标的额不大,但与劳动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审理涉“讨薪”案件,上蔡县人民法院东洪法庭始终坚持调解先行、优先处理,绷紧“稳定”这一主弦,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办理一件、化解一件、结薪到位一件,着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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