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闸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佳梦)男方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而女方长期患病未愈,出行仍需乘坐轮椅。这样难办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法庭女法官张玉洁,秉持“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面对难题巧妙施策,耐心做好调解工作,最终说服男方给付女方生活帮助费25万元,使一起棘手的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李某由于妊娠高血压导致脑出血,治疗后一直未能痊愈,出行需要乘坐轮椅。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夫妻二人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去年,原告张某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未予准许。此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仍未得到改善,原告张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2024年9月刚入额的年轻女法官张玉洁接到案件后,仔细询问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并征询了女方父母的意见。女方和其父母表示,原被告确实没有了夫妻感情,也过不下去了,可是女方患病未愈,离了婚生活就是个问题,所以想要男方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费用,让女方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至于生活困窘,这一诉求是正当的、合理的。张玉洁法官经了解得知,男方受雇从事货车司机工作,收入较高,有能力给予女方经济上的帮助。
为了更好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解决女方离婚后的生活困难,张玉洁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做调解工作,并邀请代理人一起耐心与双方沟通交流,释法说理,以情感化,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协议离婚,男方向女方支付25万元经济帮助。在调解协议书签完字的那一刻,轮椅上的李某向张玉洁法官投来了感激的目光。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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