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夏)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妥善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修复了邻里之间的情谊裂痕,使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姚某与被告吕某的耕地相邻,原告在耕地内种植有庄稼,被告吕某在耕地内种植七叶树等树木。被告种植的树木长大后影响到了原告种植庄稼的采光,造成了原告姚某庄稼减产。2019年,双方经所在村委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每年向原告支付500元的损失费,被告暂时保留树木。后来,被告支付了2019年至2021年期间的损失费,从2022年开始被告吕某未再向原告支付,姚某与吕某多次协商追要无果,于是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蒋雷阳用心梳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快速找到双方矛盾的“症结”,确定案件调解重点,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最终确定树木现状,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了原告2022年至2024年的损失费1500元,并承诺于2025年6月5日前将影响原告庄稼采光的树木清除。至此,一起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促进了邻里相安、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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