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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速化解不动产“登记难” 你的“产权红本”拿到了吗?

2025-07-10 12:39 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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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此种情况,漯河市创新规定: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取得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可就上述待证事项向登记机构作出书面承诺,符合适用条件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交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以书面承诺代替相关证明材料从而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本报记者 谭勇

“产权红本”虽小,却牵系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

长期以来,一些地区由于用地手续不完善、开发主体灭失、房地信息不一致等历史遗留问题,出现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成为群众的“心头病”。

2021年,自然资源部出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文件,要求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下“快进键”。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全省各地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5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加速化解不动产“登记难”。

收集问题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诉求

“现在反映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越来越便捷。”这两天,家住郑州的李女士打开“河南省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小程序,注册后便将反映自己问题的照片、文字上传至问题线索数据库。“界面简洁,操作简单。”李女士说。

不动产“登记难”怎么反映?向谁反映?反映之后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一条反映问题的便捷通道至关重要。

5月21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研发的“河南省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面向社会公开收集问题线索,形成覆盖全省不动产领域的民生诉求数据库,推动“登记难”问题应办尽办。

收到问题线索怎么办?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收集的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职能部门转送分办相关问题,督促抓紧协调解决。对问题已经化解、具备办证条件的,交办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做到应登尽登。

据不完全统计,自5月21日小程序上线以来,已经收到11.55万条问题线索,并全部下发各地进行排查研判。

不动产“登记难”原因复杂,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解决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

基于此,省自然资源厅联合11家省直单位组建了河南省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省工作专班”),针对法定登记要件缺失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解决问题如何督促?省工作专班实行问题线索处置闭环管理、全程跟踪。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项目、县区,加强工作调度,指导用好化解政策,全力推进问题化解。与此同时,各地也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通过发送“交办函”“移送函”“办理决定”等,督促指导问题解决。最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公众参与”的机制体制,全力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化解共性问题

填补“登记难”空白地带

7月8日,在三门峡市湖滨区西苑小区,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职工马爱国(化名)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产权红本”。“现在的心情依然很激动。”摩挲着这本不动产权证书,马爱国感慨万千。

在他看来,这不仅是一份房屋产权的证明,更承载着跨越岁月的温暖关怀,见证着从“登记难”到“顺民意”的蜕变。

他所在的西苑小区,是20世纪90年代三门峡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职工建设的集资房,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在单位名下,多年未给实际居住人办理个人产权证。

后来赶上机构改革大潮,三门峡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三门峡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合并成立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人员流动大,机构变化快,导致原分房单位无法配合职工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手续,加上职工分房时赶上房改政策窗口期,后期房改政策收紧,未能及时完成集资房审批手续,导致缺少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关键要件。

“虽然生活平静祥和,但每每想到房屋产权,总感到忐忑不安。”马爱国说。

去年9月,当马爱国看到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通告时,他感到希望来了。

2024年10月20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对外出售交易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市级层面制定了统一政策措施,规范住建、税务、登记三部门业务办理方式,划分出售审批、税费缴纳、交易登记等各项职责,形成了多部门联动,高效推动公有住房登记业务开展。

“我们的办证难题,正是依据这些政策,找到了妥善的解决路径。”马爱国说。

针对西苑小区存在的问题,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通过摸排,建立问题台账,联合住建、税务等部门梳理类似问题项目,商定了从集资建房审批到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全流程办理方法,明确住建部门补办审批手续、税务部门核定税费、登记中心简化流程的分工方案。

“材料备齐后,从受理到发证,不到一个小时,这本镌刻着我们名字的不动产权证书便稳稳地落在掌心。”这个“红本本”到手速度之快,让马爱国惊喜不已。

“在窗口服务环节,审核登簿环节压缩至1小时内完成,同步配置自助打证机,业务审核完成后,权利人通过身份证+人脸识别核验,3分钟内即可自助打印证书,实现‘即时审核——即时缮证——即时领取’闭环。”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宁志忠解释。

如今,随着各地一系列精准便民政策的出台,“登记难”中的许多空白地带不断被填补。截至目前,我省已化解纳入不动产“登记难”处置台账的房屋45.2万套。

一案一策

鼓励创新破解堵点难点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整治不动产“登记难”过程中,我省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单项工作上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在具体业务上深入研究、优化提升,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2024年年初,党女士来到漯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咨询继承丈夫名下一套房产登记的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她需要准备其丈夫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但由于部分材料遗失,办理被搁置。

2024年4月底,事情迎来了转机。此前接待她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她:4月中旬,《漯河市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可以采用新实施的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来办理这项业务。

“不动产继承登记既是不动产登记类别中的一种常见业务,又不属于一般业务,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办理该项业务时,不动产登记机构需全面审查认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亲属关系、死亡时间等事实和法律关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马明华认为,也正因此,登记条例和登记细则要求申请人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各项材料。

然而现实情况是,因历史久远、丧葬风俗、家庭关系复杂等客观原因,申请人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取得这些证明材料的现象时有发生,于是便产生了“证明难”“办证难”的堵点和痛点。

针对此种情况,漯河市创新规定: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取得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可就上述待证事项向登记机构作出书面承诺,符合适用条件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交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以书面承诺代替相关证明材料从而为其办理继承登记。同时,文件又建立健全了具体工作流程和事后抽检制度,确保登记安全。

2024年,漯河市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69件,切实做到了“减证便民”。

“一案一策是创新探索,但必须始终坚守法律红线、产权红线、信息安全红线、程序规范红线、数据准确红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说,“比如小产权房的登记问题等,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记者手记

□本报记者 谭勇

衣食住行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需求。住有所居,居有其所。许多家庭奋斗半生,只为了一个温暖的港湾。“产权红本”的“含金量”,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共情。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镇住房从昔日的单位福利成为市场商品,购买住房成为每一个在城市生活的工薪家庭的大额支出。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凭证”,从最初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到现在合二为一的不动产权证,“产权红本”在不断进步。

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让遭遇的群众感到无奈、无助、无力。但不动产“登记难”不可怕,怕的是找不准发力点。

这些年,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解决了很多百姓身边的大事小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采访中,每一个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采访对象喜悦之情都发自内心,溢于言表。从“跑断腿”到“指上办”,从“登记难”到“立等取”,从无解之题到高效有解,千千万万个像马爱国和党女士一样的群众梦圆“产权红本”。

这是用实干担当书写的“为民答卷”。把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作为检验群众满意与否的“试金石”,努力把群众“盼的事”变成“干的事”,把“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45.2万套房屋的背后,是45.2个家庭的幸福笑脸。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政策清晰明确、部门紧密联动、服务精准到位,相信每一位老百姓都能稳稳握住属于自己的“幸福凭证”。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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