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勇 通讯员 彭苏楠

春风吹新绿,植树正当时。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号召,3月12日上午,确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朗陵街道贯山社区指定植树点,参与全县统一的大型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美丽家园增添新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上午9时,确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参与植树的同志身着统一志愿者服装,携带铁锹准时抵达指定植树点。植树现场,红旗飘扬,人声鼎沸。该中心的干部职工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铺路石精神,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扶苗填坑,有的踏土夯苗,每一道工序都做得一丝不苟,确保栽植一棵、成活一棵。尽管泥土沾满了鞋裤,但大家的热情丝毫未减,现场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经过大家的齐心协力,原本空旷的土地上,一株株新栽的树苗错落有致、迎风挺立,在春日暖阳下焕发出勃勃生机。

此次植树活动不仅增强了公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参与活动的同志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扬“爱路护路、甘于奉献”的行业精神,将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融入日常养护工作中,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为建设绿色生态县贡献公路力量。
责任编辑:张新成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