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6月19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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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18-06-19 08:53:58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60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南泉村桐树园桐北南边有六七个砖窑场,冒黑烟污染环境。窑场强行在耕地内修路,谁投诉就打谁。

调查核实情况: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南泉社区桐树园桐北组南边1公里外共有5家页岩砖企业,分别是确山县惠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确山县隆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确山县三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确山县三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确山县新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这5家企业均在2016年“双违”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期间通过备案公告。

1.关于反映“砖窑场冒黑烟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南泉村桐树园桐北组南边的5个页岩砖企业生产工艺大致相同,都建有脱硫塔,窑内工业废气通过抽风机传送至脱硫塔,经过脱硫、降尘等措施后达标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场区地面硬化,四周建有防风抑尘网,配有洒水车。2018613下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脱硫塔均运行正常,自动监控数据正常,确山县隆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脱硫塔上的烟呈淡蓝色,其余4家企业均为白色。调查时发现,这5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有间接性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现象。反映“砖窑场冒黑烟污染环境”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强行在耕地内修路,谁投诉就打谁”问题。

经调查,5家页岩砖厂刚建成时,拉砖车走郭湾村庄内,因扬尘和安全问题,该组群众意见很大。2013年,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征求群众和砖厂企业意见决定修一条企业专用路。该路长1.7公里,共占用土地18.81亩,其中桐北组11.51亩,郭湾组7.5亩。采取租用方式,租期30年,租金每年每亩1200元。付款方式20135月一次性付5年租金。2018年到付款期后,以转账的形式又一次性付10年租金,这两次租金,全部付清。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与南泉社区、租地群众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租地群众并在土地租用补偿发放表上签字。经调查,2013年修路时,有企业报警称,群众聚众围堵企业道路,阻碍车辆通行,影响企业发展,三里河派出所对群众进行批评教育。最近几年内没发生上述现象。虽然未发生打人事件,但群众与企业之间曾发生纠纷。反映“占用耕地修路,谁投诉打谁”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确山县已责令这5家砖厂立即停止投料生产,进行整治,对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2.责成确山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立即对5家企业立案调查,并组织对完成整改的砖厂进行达标验收。对处罚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

3.责成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落实网格化监管,实行驻厂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任追究。

问责情况: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确山县环境监察大队三里河中队中队长彭超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网格监管员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南泉社区居委会主任赵永亮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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