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6月19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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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18-06-19 08:55:19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110071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平舆县高杨店镇陈刘村委有一个砖厂,烟囱排放废气造成庄稼污染。向平舆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砖厂为平舆县永固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平舆县高杨店镇陈刘村委境内,负责人陈怀福。该公司于2009年建设,通过环评报告批复、环保竣工验收,建设有废气治污设施。20176月,该公司新上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一套。

1.关于反映“烟囱排放废气造成庄稼污染”问题。2018613专项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四周及院内树木及植被没有受到污染,四周小麦已收割,没有庄稼。该公司2018513擅自生产,县环保局已调查处理。经村委干部及群众反映,生产期间,没有发生过污染庄稼的现象。平舆县高杨店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调查报告显示,砖厂附近村民小麦产量及品质与砖厂较远的地块产量和品质没有差异。群众反映“烟囱排放废气”问题属实,反映“庄稼污染”问题缺乏依据。

2.关于反映“向平舆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问题。2018514,平舆县环保12369微信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高杨店镇陈刘村委南边200一窑场在生产。接到举报后,平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人员于2018514到现场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从513擅自生产,生产过程中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未正常使用、未按照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生产设施老化、窑体破损跑冒。平舆县环保局于2018515向该砖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2018518,平舆县环保局对其进行后督察发现该公司未停产到位,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封。该公司查封后停产至今。反映“环保局未解决”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平舆县高杨店镇政府及陈刘村委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平舆县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该砖厂的监管力度,在该砖厂未针对问题整改到位之前禁止生产。

问责情况:给予平舆县高杨店镇陈刘村委党支部书记陈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平舆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新中诫勉谈话处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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