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7月17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六旬老人因窃电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7-17 08:37:30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一名六旬老人私自将电线接入自己的楼房,并收取租户的电费,从中谋取利益。昨日,记者从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窃电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我有一栋5层的自建楼房,一楼门面向外出租,收入不错。本可以在家安享晚年,却因贪便宜而犯罪,我真是后悔莫及。”昨日,当接到法院的判决书时,六旬老人马亮(化名)伤心地说。

马亮在市区有一栋5层的自建楼房,不久前,他私接电线,同时将该线路接入租户家,收取租户电费。原本以为自己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他的不法行为很快被识破。经驻马店供电公司核算,马亮窃电金额共计7405.92元。

经有关部门调查确认,马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电力,价值7405.92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马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家属也主动退出全部赃款。最终,法院根据情节判处马亮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