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河南省总河长3号令发布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2021-07-03 10:02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总河长令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深化“河长+”改革,河南再发力。7月2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的决定》已经由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楼阳生和省长、省总河长王凯签发。

总河长令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我省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河湖长制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升级版。日前召开的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暨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深入开展“河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为强化河湖长制,完善提升河湖长工作机制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包括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河长+警长”制、“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网格长”、“河长+互联网”等。

总河长令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级河长也要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河湖安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谭勇)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