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普法宣传活动

2025-11-12 17:10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牛云强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答,增强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建设法治驿城贡献检察力量。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静 赵海洋)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实施,11月12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驻马店世纪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法律与群众的距离,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设立宣传展位,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宪法、刑法等普法资料,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并结合生动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鼓励大家积极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答,增强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建设法治驿城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