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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1月29日放寒假 3月1日正式开学

2021-01-06 10:1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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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发现没有及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调查没有返校的原因,如有辍学苗头要及时做好劝返工作,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假期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郭建光 通讯员王梅枝)1月5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寒假起止时间为: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于2021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七)开始,普通高中寒假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全市中小学春季学期统一于2021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好学生参加新学期升国旗仪式,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县区中小学放寒假及春期开学时间也可以结合本县区实际自定,但需将时间调整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认真做好放假前后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要在当地疫情防控专班指导下,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学生、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要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一人一档”制订离校信息台账。提前对师生近期及假期去向进行统计摸底,要求教职员工及学生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须报批,未接学校通知不得返校。外籍师生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应暂缓返乡、返校,确需返回的须严格执行属地规定,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措施。 

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教育,要集中开展以防范雾霾、雨雪等灾害天气,预防滑冰溺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和用火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信息平台、《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告知假期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少流动、少旅行、少聚集,外出做好个人防护。要求家长切实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师生在寒假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教育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不良文化。学校要全力配合家庭和社区,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 

合理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文明礼仪、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孝敬老人和服务社会的意识,积极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严肃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寒假期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格财经纪律,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强制统一征收或推销教辅材料。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将校舍租借他人或机构;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等;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严禁在职教师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寒假期间是学生流失的高发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组织广大教师利用寒假进行家访,让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发现没有及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调查没有返校的原因,如有辍学苗头要及时做好劝返工作,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此外,幼儿园可参照上述要求安排寒假时间,并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假期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要制订假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工作预案,畅通联系渠道。要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等。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666116。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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