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摘要:目前,河南省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18年10月1日省政府发布的标准,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7元、15元。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洛阳市孟津县调整为孟津区后,由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
明年1月1日起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行政区域2000元/月
驻马店网讯(大河网记者 安艳鸽)明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00元、1800元、1600元。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6元。自1995年开始,河南省连续第1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河南省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18年10月1日省政府发布的标准,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7元、15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区域类别有所变动。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洛阳市孟津县调整为孟津区后,由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鹤壁市浚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周口市淮阳县划为市区后,由三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安阳市内黄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
据悉,驻马店市区为二类行政区域,9县为三类行政区域。 (转自大河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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