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答卷山水间(“两山”理念在河南)——写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
摘要:改变的不只是黄河。颁布全国首个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在全线率先推行河湖长制…… 自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至今,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在地表水Ⅱ类及以上,部分水质达到Ⅰ类。
8月13日上午,一场大雨过后,信阳市鸡公山景区云雾缭绕,浓密的森林更显苍翠,勾勒出一幅清凉沁心的山水画卷。郝光 摄
□本报记者 赵一帆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民生之本、民心所向、民意所在。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福祉,亦关乎高质量发展未来。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安吉余村考察时,以充满前瞻性的战略眼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二十载光阴流转,源于浙江余村的思想星火,已燎原成中原大地的磅礴实践。河南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交出了一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答卷。
攻坚克难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在观鸟达人魏瑾的朋友圈里,郑州是名副其实的鸟类天堂。
“以贾鲁河西流湖段为例,包括斑头鸺鹠、大白鹭、红交嘴雀等在内,这里被观测记录到的鸟类达230多种。”魏瑾说,随着近几年生态环境不断变好,他镜头里的鸟儿越来越多,很多珍稀鸟类也已成为常客。
鸟类是生态环境的“指南针”。在“天鹅之城”三门峡,每年栖息越冬的大天鹅达1.5万只;新乡、开封等地黄河滩区,前来越冬的大鸨数量稳定在350多只;民权黄河故道,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等惬意生活……统计数据显示,仅河南黄河流域,就监测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1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64种。
更直观的感受在人们的一呼一吸间。
截至7月底,河南PM2.5浓度4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优良天数140.2天,同比增加10天;重污染天数1.9天,同比减少4.7天。与2017年相比,2024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25.1%,优良天数增加27天,重污染天数减少9.4天,蓝天越来越多。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2024年,全省16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6.1%,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一条条美丽幸福河湖点缀市民生活。
守护江河
国家战略实施有力
7月10日,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山东省向河南省兑现2024年度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207万元。“鲁豫对赌”4年多来,山东省已累计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金2.5亿元。
真金白银的背后是利刃向内的魄力。沿岸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污水管网加速建设、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一项项改革举措对症下药、系统施治。
一面减污一面增绿,2019年以来,河南黄河流域14市完成造林645.38万亩、森林抚育885.60万亩、修复黄河湿地2.78万亩……2020年以来,黄河干流(河南段)水质连续达到Ⅱ类。改变的不只是黄河。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起地,河南以股肱之力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南阳累计关闭重污染企业800多家,关停并转污染企业460多家;淅川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产业,全县50多个小流域,软籽石榴、薄壳核桃、金银花等生态作物漫山遍野,进入丹江口水库的泥沙每年减少200多万吨;我国颁布了全国首个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并在全国率先推行河湖长制……
自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至今,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在地表水Ⅱ类及以上,部分水质达到Ⅰ类。
绿色转型
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走进三门峡神通碳素有限公司的智能控制中心,大屏幕上实时跳动着煅烧炉的温度曲线、能耗数据和排放指标。车间内,全自动生产线正将石油焦转化为特种石墨材料。
曾几何时,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设备老旧、烟尘弥漫,因环保不达标屡遭限产。
通过“绿色改造”的神通碳素骐骥一跃,生产能耗、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的同时,产值较2020年增长4倍,实现逆袭。
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河南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做好传统产业节能降碳减法。抓源头治理,“十四五”以来,河南淘汰落后煤电机组近200万千瓦,推动5500余家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全国率先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全省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覆盖率达85.6%。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做加法。在全国率先开展食用菌和烤烟等行业清洁能源“双替代”,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1000亿千瓦时、装机占比突破50%,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98.5%。
今年3月起,河南省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目前,全省已创建无废细胞3014个,绿色低碳与美好生活双向奔赴。
一曲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时代之歌,正在中原大地澎湃奏响!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